交警查头盔追出人命:违背了安全初衷丨中听
评论员 邱延波
执法若无温度,安全便无意义。
据澎湃新闻报道,湖南岳阳华容县,一场查“没戴头盔”的交通执法,硬生生把一条人命追没了。
7月14日,华容县交警正在搞“百日攻坚”行动,整治不系安全带、不戴头盔、违规载人、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官方信息显示,这次行动采用“定点检查+流动巡查”的模式,乡镇主干道、集市周边设临时检查点,堪称“地毯式”排查。目标很明确:抓违法,保安全。毕竟,安全无小事,头盔能救命。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为此,早在2020年,公安部交管局就开展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图源:岳阳市政府官网)
但是,华容县交警的这次执法,路子走得有些偏了。男子没戴头盔,属于轻微违法,交警完全可以记下车牌,事后通知处罚。结果,男子冲卡,交警直接追到他家门口。百米距离,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可就是这百米,愣是把人追没了。
官方说男子可能有基础疾病,天气又热,交警没动手。可问题来了:如果不追,他会死吗?基础疾病也好,炎热天气也罢,这些都是“结果”出来后的借口。追逐和死亡之间是有联系的,就算男子有基础病,交警也不可能没有责任。
查不戴头盔是为了啥?不就是为了保护骑车人的命吗?可这场追逐,硬是把“保护生命”变成了“丢了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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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交警追车有严格限制。《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除机动车驾驶人驾车逃跑后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交通警察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
骑摩托车不戴头盔,在法律上就是个轻微违法,连追的资格都不够。有人辩解:“万一他是醉驾呢?万一他贩毒呢?”这话听着有理,可法律不讲“万一”,疑罪从无。交警不是刑警,主业是查交通违法,不是抓通缉犯。拿“可能的大案”当理由,硬追轻微违法,这逻辑站不住脚。
再说了,冲卡确实不对,但卡点到男子家才100米,跑了也就一分钟。交警追这一分钟,到底是执法的必要,还是权力的冲动?男子跑回家,可能就是慌了,怕罚款,怕扣车。完全可以事后处理,没必要穷追不舍。毕竟,执法的目的是纠正违法,不是把人逼上绝路。
(图源:网络)
骑车人不戴头盔,危害的是自己的安全,不像酒驾、超载那样直接威胁公共安全。查这个,初衷是为了保护骑车者的安全,现在的方式显然跑偏了。“百日攻坚”行动的初衷是“处罚与教育并重”,对轻微违法以劝导为主,既彰显执法力度,又传递管理温度。这种追到致人死亡,很难说有多少温度。
如果警方认为交警执法没有错误,应该及时公布执法记录仪里的执法视频,既给死者一个交待,也还交警一个公道,避免网上议论纷纷。
查不戴头盔,是为了救命,不是为了要命。执法的初衷是保护老百姓,不是吓唬老百姓,更不是追死老百姓。网友关注此事,是对执法“温度”的渴望。
希望这起悲剧,能让执法者反思:怎么查违法,才能既守住安全,又留住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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